一直想更動blog的名稱

但礙於目前正在打刑事官司

而遲遲不敢動

相信很多人一定很好奇在打什麼官司

答案是: 著作權法

因已不止一次發現有人盜用blog內的部份文字內容及照片內的設計

Po網就算了

還有人把照片內的物品說成是自己的創作或是企劃或是造型

這次甚至有人大量拿去做行銷開網站並接case

實說

薰小妹應感到汗顏

因這次的同業擷取後

還特別美化編輯並加強宣傳做行銷

開了好幾個網站及blog

plurk、無名到正夯的臉書…..等都有

而薰小妹目前竟還停留在yahooblog

Facebook至今也還在摸索中<太懶了又少上去才是真話,而很多新人的照片也没po,過一段期間,懶了也不po;相較之下,突然覺得對方還真是辛勤,每一篇都擷取,未有遺漏.本人檢討中....>

 

其實

有人有興趣轉po、擷取、引用

薰小妹及所有參與的伙伴們其實都感到驕傲

表示有得到很多人的認同、喜歡

但為免無謂爭端

請轉po引用者務必載明出處

薰小妹並不想一天到晚去分局跟警官聊天喝茶

並還要請平常已非常忙碌的警察先生們寫筆錄與開三聯單

故也請擷取使用者自愛

最後再次請求

若有喜歡想轉po

務必痳煩先告知留言並請務必載明出處及部落格網址

薰小妹及所有工作伙伴定十分的歡迎及開心

謝謝

 

 

 

薰小妹及所有工作伙伴敬啟

 

 

 

 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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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univ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