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想更動blog的名稱
但礙於目前正在打刑事官司
而遲遲不敢動
相信很多人一定很好奇在打什麼官司
答案是: 著作權法
因已不止一次發現有人盜用blog內的部份文字內容及照片內的設計
Po網就算了
還有人把照片內的物品說成是自己的創作或是企劃或是造型
這次甚至有人大量拿去做行銷開網站並接case
實說
薰小妹應感到汗顏
因這次的同業擷取後
還特別美化編輯並加強宣傳做行銷
開了好幾個網站及blog
從plurk、無名到正夯的臉書…..等都有
而薰小妹目前竟還停留在yahoo的blog
Facebook至今也還在摸索中<太懶了又少上去才是真話,而很多新人的照片也没po,過一段期間,懶了也不po;相較之下,突然覺得對方還真是辛勤,每一篇都擷取,未有遺漏.本人檢討中....>
其實
有人有興趣轉po、擷取、引用
薰小妹及所有參與的伙伴們其實都感到驕傲
表示有得到很多人的認同、喜歡
但為免無謂爭端
請轉po引用者務必載明出處
薰小妹並不想一天到晚去分局跟警官聊天喝茶
並還要請平常已非常忙碌的警察先生們寫筆錄與開三聯單
故也請擷取使用者自愛
最後再次請求
若有喜歡想轉po者
務必痳煩先告知留言並請務必載明出處及部落格網址
薰小妹及所有工作伙伴定十分的歡迎及開心
謝謝
薰小妹及所有工作伙伴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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