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了幾場佈置下來也吃了幾次悶虧
有些話不得不說,也請新人見諒我們的直言………..
1,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避免觸犯中華民國著作權法,故無法A拷一模一樣他人佈置作品,請見諒。
近期有一對新人拿了好幾家的佈置图要求我們跟對方做一模一樣,這讓薰小妹想到,好比要求拿名牌正品找人彷冒A拷成一模一樣的事。
每一家或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,若要做同樣的風格,即應找原創者,而不是要求其他家去A拷成一模一樣,雖說佈置物品大同小異<很多物品都是同一家公司製造出來的>,故有時會產生有雷同的窘境,但操作的人不一樣,做起來的風格還是會不一樣。那怕師出同門都還是有差異性的。連同一個花藝師自己插的花都無法一模一樣。
2, 佈置會場的前置作業實在繁雜瑣碎,從去會場勘看,到要決定色系、主題風格、物品元素並去尋找或需手工製作的物品,與決定花葉素材….等諸多流程細節要處理,故會在新人付訂後才會開始著手進行,請新人見諒啦。
因下訂之後,我們即會推掉當天同檔期之新人,專心為已下訂之新人服務,此主要是保障雙方,故若臨時更改婚期或臨時取消則無法退還訂金亦無法轉換任何物品,因這中間我們都還要去會場勘看並做設計、亦要去找尋適合之物品元素,也就是表示,在婚宴開始前我們即已開始做前置作業的服務工作,相信新人們都可以理解。
3, 若有需要繪示意圖的新人, 亦要再煩請下訂之後才會開始繪製,但可以先簡單勾勒示意圖討論, 因吃了太多次悶虧,在未收訂金之前即給示意圖,結果有新人拿著示意圖,到處去詢價,找看看有没有人願意用更低的價格去承作,所以事先收取之簽約金是做為討論及設計示意圖的工錢服務費,大家總是要顧肚子呀!不是嗎?!這個部份相信新人們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4, 在佈置中所使用擺設之玻璃器皿、水晶燈、花架、燭台、珠鍊…等道具,皆屬工作室內之財產,大部分道具都是大家花心血辛苦去找來的,有時還需請廠商訂製,所以若於婚宴當日,因人為因素造成道具毀損或遺失,那就必須很抱歉的請新人負擔賠償道具責任。建議委請點收或接待人員或親友幫忙留意佈置道具,減少彼此的損失。
5, 除了上述所說的道具會收回,鮮花的部分則可由新人與親友帶回家。
6, 進/撤場時間說明: 午宴進場: 9:30~10AM 完成: 11:50AM 撤場:15:00PM
晚宴進場: 16~16:30 PM 完成: 17:50PM 撤場: 22:00PM
超出時間,另加收超時費300/小時,最長2小時。
以上再煩請新人理解跟諒解,請大家彼此體諒…..謝謝
PS 還好,絶大部份的新人都是有同理心、明白事理的好人…..真是太感謝以往一起配合的新人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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